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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两会”期间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18 09:15:30

 

各施放气球公司,各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代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自2020520日零时至528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施放气球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属于“低慢小”航空器,无序施放、违法施放气球活动对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影响重大,一旦发生气球脱飞等意外情况,将对首都空中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无序施放、违法施放气球的危害性,要严格按照市公安局要求,“禁飞”措施期间停止一切施放气球活动。各区气象局和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要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北京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监管,切实保证北京地区施放气球活动安全。

二、施放气球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资质企业应当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北京市升放气球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关规定。在本市实施“禁飞”措施期间,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停止一切施放气球活动。其他时间节点开展施放气球活动,应经当地气象部门审批后开展。同时,要配合公安、气象等部门做好库房管理,确保库房内气瓶、充放气球设备的安全。

三、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监督管理

各区气象局、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要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监督管理,一是本市实施“禁飞”措施期间,停止施放气球活动审批。其他时间节点,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天气条件,对安全措施不到位、施放地点不符合安全条件、气象条件不适合的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各区气象局、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应制定施放气球执法巡查方案,每天进行执法巡查,必要时可联合街道、城管、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消除施放气球安全隐患。辖区内有放球企业库房的,务必检查到位,督促施放气球资质企业进行封存。三是要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对于在巡查中发现或者接到违法举报,一旦接到违法施放气球活动或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能够及时到达现场处置,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四是多措并举开展施放气球法治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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