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自2026年6月24日起,北京市气象局负责实施的以下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其审批结果意见书(包括准予许可、不予许可等文书)的签章将进行如下变更:
一、涉及事项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省级权限);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省级权限);
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二、变更内容
原加盖“北京市气象局公章”调整为加盖“北京市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三、特别说明
1.“北京市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在上述三项行政审批业务中,与“北京市气象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该专用章用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结果文书。
3.请各有关单位、个人知悉。因印章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气象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