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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气象局

日期:2015-06-05 01:35:28

石景山区气象局机构为正处级,实行以气象部门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既是北京区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又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内设业务管理科(防灾减灾科)、社会管理与法制科(执法办)、综合办公室三个管理科室,下辖气象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有关规定,石景山区气象局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法规和气象业务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3. 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警报及其他气象信息的发布,参与有关防灾、减灾决策,建立和管理防御气象灾害的城区、农村服务系统、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网,负责对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气象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和鉴定。

4.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作出初步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服务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开展各项气象业务、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5. 协同上级部门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对当地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规划中的气象条件评价的论证、评估和审查。

6. 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加油站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7. 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

8. 组织气象科技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气象教育工作,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

9. 指导气象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杨庄北区20楼9单元201室

邮政编码:100043

电话号码:010-6888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