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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气象局关于提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9-04-15 15:14:18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以及气象行业标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QXT 403—2017)的规定,请取得我局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前登录中国气象局网上行政审批大厅,通过各单位账户提交2018年度报告(申报时自行注册的账户和密码),同时将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提交我局。我局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公示。
注意事项:纸质材料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和骑缝章,可采取快递方式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5号10层,收件人:张宇龙,电话:010-68400867。中国气象局网上行政审批大厅:http://qxxzsp.cma.cn/。

北京市气象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