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功能核心区气象处

一、主要职责

在首都功能核心区范围内,负责制定实施公共气象服务发展规划;负责气象灾害和高影响天气等应急气象服务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负责气象探测、预报预警、服务等业务管理;负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参与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韩丽琴    核心区气象处处长

张子曰    副处长

袁丽丽    首都功能核心区气象处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010)6840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