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索 引 号: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气象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气候中心(区域气候中心、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8-02-02 12:33

发布日期:2016-01-08 12:33

内容概述:北京市气候中心(区域气候中心、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北京市气候中心(区域气候中心、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主要职责:

现设气候预测室、气候评估(气候变化)室、应用气候室、农业气象室、遥感应用室、办公室六个科室。另设两个中心: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大气环境影响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挂靠在应用气候室)、北京市气象局卫星遥感应用中心(挂靠在遥感应用室)。

主要职责:牵头承担华北区域级气候、气候变化业务。参与国家气候模式研究开发;负责国家动力气候模式产品的降尺度应用的研究开发,组织区域短期气候预测会商,提供区域短期气候预测和指导产品;负责区域气候变化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开展气候和气候变化相关研究,分析气候变化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为省级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指导产品和技术支持;组织协调区域内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经济发展的可行性论证和气候保障服务。承担北京市气候、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与遥感业务。开展城市规划大气环境评估、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承担本市气候监测、诊断、影响评价等常规气候业务;负责制作本市滚动精细化短期气候预测产品和专题气候预测产品;承担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卫星遥感业务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技术开发和气象科技支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