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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日期:2022-06-13 16:46:12

京政发〔2022〕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保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先行试点全国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高标准谋划、高水平推进首都气象事业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气象保障服务。

    (二)基本原则

    突出首都特色。坚持首善标准,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始终把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作为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

    突出科技创新。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引领,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以数字化靶向服务为发展方向,全面提升气象核心业务水平。

    突出开放合作。坚持凝聚智力、融合发展,统筹运用中央和本市资源优势,搭建融通互利发展平台,建设专业气象人才高地,营造开放合作的高质量发展环境。

    突出协同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深化京津冀气象事业协同发展,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以智慧气象为重要特征的“国际一流、国内领先、首都特色、准确细致”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成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数字气象服务体系;建成结构合理、开放高效、支撑有力、机制灵活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

    到2035年,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气象信息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智慧气象业务能力、气象科技创新能力、超大城市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支撑全国政治中心建设

    1.提升重大国事活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将气象工作纳入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深度融入重大国事活动运行指挥体系。实现全流程气象风险预测和评估,开展定时、定点、定量气象预报预警和关键区域微尺度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天安门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2.加强首都功能核心区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深化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机构精准对接气象保障服务需求。制定支持本地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在气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建立健全本地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增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

    (二)强化协同联动,服务支撑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3.促进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深入挖掘生态气候资源,以密云区、延庆区“中国天然氧吧”试点示范建设为引领,打造生态涵养区特色气象优质资源品牌,促进康养产业发展。推动“气象+”赋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高标准保障服务冰雪经济发展。发展数字化气象景观预报技术,助力“漫步北京”“畅游京郊”行动计划和“点亮北京”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计划等落地。挖掘气象文化宝藏,强化气象文化传播和科学科普,助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和世界文化名城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相关区政府)

    4.加强国际交往中心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全力做好在京举办的各类双边、多边外交活动等的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助力构建“一核、两轴、多板块”空间格局,主动融入“两区”“三平台”建设,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等重要活动保障服务,助力国际会议和国际文化旅游活动开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政府外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相关区政府)

    (三)强化开放合作,服务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5.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发挥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作用,支持气象科学基础研究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气象领域应用研究,深化气象精细化预报技术研发,深度融入“三城一区”平台建设。建立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持续支持机制,加强极端天气触发、演变机制科学研究和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实施强对流天气探测与研究科学试验,开展多种资料同化、人工影响天气等关键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6.构建开放合作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市属新型研发机构在气象领域开展创新实践,引进多元创新主体,搭建智慧城市数字气象融合创新平台。适时组建城市气象、人工智能与数字气象应用新型研发机构。统筹推进云降水物理研究和云水资源开发北京市重点试验室、上甸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建设,融入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等部门,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

    (四)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7.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加强气象灾害预防、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突发极端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成市区一体化气象灾害综合风险管理系统,实现覆盖全市、精细到街道(乡镇)的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内容,增强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素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科协等部门)

    8.提升韧性城市建设保障服务水平。围绕韧性城市建设,统筹考虑气候的适宜性、影响性、风险性,科学确定城乡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推进实施城市通风廊道建设。建立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风险指标和阈值,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赋能下游行业的覆盖率由30%提升到80%。做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应急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发展智能识别技术,建成对流尺度区域集合预报系统,开展极端天气概率预报。加强极端天气精准预报和提前预警,对局地强降水、短时大风、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龙卷风除外)提前1至3小时预报预警;对其它极端天气提前6至12小时预报预警,并力争提前24小时预报预警。健全极端天气应对预案体系,构建适应局地气象特点的应急处置模式,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自主响应能力。健全强对流和极端天气应对分析评估和复盘总结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应急局等部门,各区政府)

    10.加强防雷减灾工作。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考核范畴。落实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各区政府)

    11.提高民生保障服务能力。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市区两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开展基于智能研判、情景互动、精准推送的分众化智能气象服务业务。建成公众个性化定制服务的“专属气象台”,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部门,各区政府)

    (五)强化创新引领,提高气象核心业务能力

    12.提高观测预报预测能力。优化全市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建成三维、秒级、多要素立体观测系统,垂直气象探测站网平均间距达30千米。全市智能网格天气预报达“百米级、分钟级”。实施精准预报行动计划,建设数字气象台,提高气象预报智能化水平,实现落区精准到流域、区、街道(乡镇)、重要景区。加强月度、季度、年度气候预测能力建设,提高气候预测产品空间分辨率的精细化程度。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办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部门,各区政府)

    13.提高气象信息化水平。开展以具体场景应用为牵引的气象数据共享普惠能力建设,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持续加强精细化预报算力支撑能力建设,新增高性能1PBFlops计算能力、10PB配套存储能力。加强系统运行的数字化监控能力建设,提升业务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

    14.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建设。增强监测、作业、指挥等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国家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并及时评估服务保障效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部门,相关区政府)

    (六)坚持绿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15.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涵养区生态气候监测评估,助力林业生态修复。深化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合力做好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测预报,助力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能力,开展气候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开展碳氧监测评估,促进碳减排,推动碳中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各区政府)

    16.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天津市、河北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协作机制,推进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协调一致,统筹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布局,有效提升京津冀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协作能力。加强天气会商和气象信息共享,开展气象灾害防御业务合作和科学技术研究,提升京津冀地区气象灾害联防联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京津冀协同办等部门,相关区政府)

    17.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特色农业分区、分作物、分季节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动态评估、预报预警和气候评价,助力都市精品农业科学生产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气象数据与农业保险的相关性研究,积极推动农业天气指数保险试点,不断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保险需求,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

    (七)强化人才保障,打造专业人才新高地

    18.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市属高等院校开设大气科学相关专业,在气象关键技术、前沿交叉技术等方面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开展多部门合作,在城市气象研究、精细化数字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团队。将气象人才纳入市属各类人才工程和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气象部门高层次领军人才和气象科技战略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气象干部人才挂职、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19.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在科研立项、教育培训、评选表彰中,对气象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支持。为符合条件的气象干部职工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气象核心领域领军人才、核心骨干提供引进人才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才工作局等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中国气象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部市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气象工作统筹规划,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各区政府要加大对本地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有效衔接各项改革与创新措施,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完善联动机制

    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沟通合作,着力解决影响制约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政策支持

    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地方事权范围内各项财政投入保障。着力完善与双重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地方双重气象科技和人才管理体系。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