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对《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副主任刘新成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审议情况的汇报,就《条例(草案)》进行了充分的审议。《条例(草案)》起草小组成员分别在小组会议上,就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杜德印强调,城市建设要尊重自然,《条例(草案)》要继续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和治理制度,充分考虑气象评价、气象灾害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本次会议是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后期将通过调研、征求意见,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