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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印发实施

日期:2021-08-07 16:40:00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印发实施 重大突发事件5小时内须向社会发布

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最迟应在5小时内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修订后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近日印发实施,共8个部分、149小节,对本市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的全流程作出了总体规定。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强化了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的有关工作要求。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相关机构或单位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组建新闻发布中心,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同时,修订后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要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覆盖面,并特别明确对特殊群体的覆盖。即对老、幼、病、残、孕等群体,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偏远地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发布预警。

此外,修订后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了更加科学的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机制,将本市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原则上,四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启动;三级由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启动;二级由市应急委、市委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市委平安北京建设领导小组等领导指挥机构根据市相关部门建议启动;一级由市委、市政府启动。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增了“预案管理”部分。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前,市级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三类;在修订后增加了应急保障预案、巨灾应急预案两类,使预案分类更加科学,同时要求各类预案都要编制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事件应对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防止和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的情况。

接下来,本市还将制定印发《北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从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机制、优化提升应急预案制订和使用质量、提高应急演练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24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推动《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