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理论考试相关工作,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中的高、中级技术人员;申请资质延续单位中的高、中级技术人员;已取得资质单位拟变更的技术负责人。
二、成绩时效
以上技术人员代表同一申请单位、同一等级资质认定(含资质延续)参加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在2年内有效。试卷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三、考试内容
雷电防护管理法律法规和雷电防护技术相关知识(乙级资质申请单位技术人员考试内容不涉及易燃易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知识)。
四、考试地点及形式
设两个常规考点:北京市气象局(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东区业务楼;北京市气象探测中心(大兴区三台山路10号)。具体考试地点以考前通知为准。
理论考试采取集中、闭卷、计算机考试的方式。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资质新办申请单位自受理之日自动视为报名成功,无需另行报名。
(二)申请资质延续单位和已取得资质单位拟变更和增加技术负责人的,可于每个月20日前报名考试,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fyzxldk@bj.cma.gov.cn。
(三)报名材料
1.《北京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人员理论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3.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应为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4.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记录。
六、考试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1-2月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为当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确认通知为准。
七、考试相关规定
(一)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身份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严禁将手机以及其他有收发和存储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和提包、复习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四)报考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与注意事项》(考前现场宣读)的,将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资质单位信用档案处理。
八、考试成绩告知
考试成绩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参考人员。
九、联系方式
电话:010-68400679;
邮箱:fyzxldk@bj.cma.gov.cn。
附件:《北京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人员理论考试报名表》
北京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