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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气象局2020年执法工作计划

日期:2020-03-31 12:01: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气象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切实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特制定2020年度气象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法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我区防雷安全执法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1、我区危险品,易燃易爆和加油站等危化品单位;

2、旅游景点,游乐园及雷电易发区区域;

3、长安街沿线的宾馆,饭店,写字楼等等人口密集场

(二)施放气球执法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区施放气球单位,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

(三)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对石景山区气象观测站和自动站气象探测设施的探测环境产生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执法检查。

(四)气象预报传播行政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对于石景山区室外电子显示屏传播气象预报的行政执法检查。

全年开展气象行政执法检查不少于100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履行职责

加大防雷安全、施放气球、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认真查办各类违法案件。定期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各类案卷的立卷、归档工作。

(一)施放气球安全管理

加强施放气球行政审批和施放气球活动的执法巡查

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十一,每年两会和首都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专项执法检查,另外,接到群众举报或发生意外事故时,要立即出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重大活动之前做好施放气球执法巡查工作方案,制订重大活动期间施放气球安全执法巡查路线和人员巡查值班表,加强日常执法巡查、检查,对施放气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二)防雷装置安全管理

重点加强对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化危企业、街道社区,旅游景点,游乐园及雷电易发区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装置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拒不接受检查和整改的,按《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给予相应条款给予处罚。通过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提高对被检查单位的防雷安全意识,特别是增强了易燃易爆、人群集聚场所等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意识,对保证防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防雷安全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防雷安全效果。

(三)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今年计划对我局气象台探测环境执法检查2次,自动站1次。

(四)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行政检查

    在我们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石景山区户外电子显示屏传播气象预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行政检查5

 

三、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丰富执法人员学法内容,制定执法人员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社会管理与法制科的学习带动全局的普法学习,增强学习效果。

 

四、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组织报刊、广播、官方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在全社会积极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行“三项制度”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15”国家安全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气象法律法规施行日等重要纪念日,集中开展气象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