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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0年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日期:2020-03-31 13:33:45

  

为切实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的社会管理职能,规范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提升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执法协作,提高执法效能,特制订我单位2020年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工作目标

重点针对两会、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活动和节假日,根据施放气球、防雷和气象信息服务安全保障的要求,做好东、西城区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执法工作方案的执行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落实,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三、主要任务

 1.重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专题学习培训,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2.进一步完善辖区范围内的执法对象台账。通过部门联合,按照国发〔2016〕39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辖区范围内的防雷监管重点单位台账。建立用球单位和放球单位重点监管单位台账,结合常用放球地点制定施放气球常规巡查路线。梳理辖区范围内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名录,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监管重点单位台账。

 3.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联合住建、应急管理部门对东、西城内的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点和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 防雷执法检查计划表详见附件)

     4.开展施放气球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两个“突出”一个“联合”:突出天安门沿线、东西城内大型商场、广场、体育场等放球重点区域;突出两会、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活动和节假日时期;联合城管执法,建立长效联合机制。

5.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执法检查工作。针对辖区范围内开展气象信息服务但未备案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将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在汛期重点开展气象信息发布和传播违法行为的查处。   

6.加强对区气象局执法工作的指导。通过培训行政执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模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流程、平台填报、案卷评查等培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2020年执法检查总体安排

1.针对今年重大活动多,安全管理形势严峻的情况,加大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力度,原则上每天开展1次施放气球常规路线巡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巡查频次。

2.6月和11月,对东西城47家加油加气站,开展2轮防雷安全执法检查。7-9月,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

3.汛期,对开展气象信息服务但未备案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明确辖区范围内气象信息服务监管对象,监督气象信息发布和传播情况。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心负责人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管科长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执法人员对参与的执法案件负责。严格按照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主要责任人。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2.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专项执法活动要提前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范围、内容、方式、人员安排、具体分工及应急联动,准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及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后,要及时填报检查信息。

3.及时总结,加强宣传定期汇报。在执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分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要搜集整理全市执法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对执法工作的思考,加强宣传,定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