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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气象局2021年执法工作计划

日期:2021-03-31 17:07:24

为加强气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预防和减少气象因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特制定2021年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 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采用现场检查、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规范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并结合“互联网+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效能,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100次。

(一) 防雷安全执法检查

1.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执法检查。进一步更新朝阳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台账,针对辖区内油库、气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单位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检查雷电防护装置安装、投入使用及隐患整改等情况,督促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对于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拒查、拒改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及检测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据2021年新修订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要求,年内计划开展全区建筑物防雷检测情况的摸排,更新全区建筑物防雷检测信息以及检测单位信息。重点检查朝阳区内无资质、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活动等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强重大活动保障防雷监管。针对今年在朝阳区举办的重大活动,重点对活动周边的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区以及相关酒店开展专项的防雷安全执法检查,确保在活动期间不发生雷电安全事故。

(二) 升放气球安全执法检查

按照新施行的《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要求,强化朝阳区升放气球安全监管。结合朝阳区网格化督查与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商圈、重点活动场所及相关酒店周边的升放气球日常巡查工作。针对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升放气球专项安全保障工作,严格升放气球活动审批,加强禁飞期升放气球安全宣传管理。

(三) 气象信息管理执法检查

落实《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加大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和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领域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气象信息传播。

(四)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加强对朝阳区国家气象站和北京市观象台探测保护区域内以及区域自动气象站周边的执法巡查工作,依法排查可能危害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的行为,保障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不受危害。

二、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1、对朝阳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方式,按照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

2、配合开展全市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按照市局抽查名录对辖区内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单位、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三、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积极发挥“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气象防灾减灾监管联动作用,加强与区安委会、应急局、文旅局、燃气办、乡镇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持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解决基层气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提升监管效能。

四、加强气象法治宣传

今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一年,应进一步落实市气象局以及朝阳区司法局对法制宣传的相关工作要求,以“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新修订的《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四部部门规章。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提高气象法治宣传社会覆盖面,提升公众知晓率。

五、强化执法学习培训

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国气象局新修订的四部部门规章,深入学习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及《北京市气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北京市朝阳区气象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