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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气象局2020年执法工作计划

日期:2020-03-27 15:34:04

为顺应气象改革新形势,认真履行社会管理法定职能,明确2020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及具体内容,特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常规执法检查

全年开展气象行政执法检查不少于120次。

(一)防雷安全执法检查

防雷安全执法检查为年内执法检查重点工作。根据昌平区安委会《昌平区涉爆粉尘企业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涉爆粉尘企业防雷安全台账;根据国务院、中国气象局、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雷安全台账,在2020年底达到涉及企业检查全覆盖。同时将联合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将定期整理总结报告给区安委会,抓好防雷安全隐患的复查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施放气球安全执法检查

按照规定巡查路线,做好重大活动期间施放气球活动的地面管控。加强五一、十一、中秋等节假日及商家品牌活动日等时间节点的专项巡查执法检查。继续保持同区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

(三)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加强对本站及辖区内其他自动气象站的巡查工作,一旦发现可能危害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的行为迹象,应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局领导,保障气象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必要时要进行立案,用法律手段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不受危害。

(四)其他执法检查

依法规范辖区内的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活动、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做好我区人影安全检查工作,在汛前、汛期中、汛期结束后开展安全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抽查工作。

(五)标准相关工作

梳理区气象局执行标准清单并公示,组织做好标准调研和申报工作。

二、牵头西北片区联合执法

继续负责牵头和联合延庆局开展西北片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采取各局独立执法及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方式,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联合执法行动都要根据执法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交流,共同提高执法水平。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制定实施方案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据市气象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等,按照市气象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气象执法监管工作。积极融入地方“双随机”抽查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外出执法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持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做到执法亮证、用语规范,严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气象部门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二)处罚裁量,严依标准

加强对《北京市气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学习,实施行政处罚时正确适用气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严格按照裁量基准执行。

(三)建立台账,跟踪整改

对于执法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确保当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要求隐患单位尽快整改,并通过电话执法、回头执法,实行跟踪督促、动态监管,确保一督到底。

(四)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和结果公示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两期气象执法培训班,主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气象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围绕执法技能、执法热点难点、执法风险防范等情况进行专项学习和演练。同时按照市局要求,做好执法检查结果网上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