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气球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都市彩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087817250972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气罚〔2017〕004号
处罚事由: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气球案
处罚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罚款贰万元
办案机关:北京市朝阳区气象局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17-10-24
救济渠道:向北京市气象局或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